2006年7月4日,星期二(GSM+8 北京时间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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保险行业协会提醒:交强险索赔时勿私下承诺
辛红

 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(简称交强险)从7月1日已经开始实施了。中国保险行业协会提醒消费者,在索赔时,要了解清楚自己是否负有责任以及索赔次数,以免下一年续保费率提高,同时要注意在未征得保险公司同意的情况下,不要私自向受害人承诺赔偿金额。
  保险协会提醒消费者在交强险索赔时要注意三点:第一,由于车主在交通事故中是否有过错、过错责任的大小,将决定保险公司用哪种责任限额赔偿,并与下一年续保保费挂钩,因此车主需要了解清楚自己是否负有责任,若双方对责任争执不下,要提请交警部门或法院进行责任认定。
  第二,在未征得保险公司同意的情况下,不应私自向受害人承诺赔偿金额,如涉及受害人住院治疗,应对治疗的情况进行跟踪,防止超标治疗、超标用药。
  第三,尽管绝大多数情况下的保险事故,车主均可以从保险公司获得赔偿,但如果索赔次数太多,又总在事故中负有责任,那么下一年的保费将上升。协会建议车主应结合可能引起次年保费上调的幅度,决定是否向保险公司索赔。